专利萌芽期
最早的专利出现在欧洲。据史料考证,专利的萌芽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年,在今意大利南部以生活奢侈著称的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予为期一年的独占权。最早记录的现代意义的专利由佛罗伦萨于1421年颁发给布鲁内莱斯基,“装有吊机的驳船”授予了3年的垄断权,这种船能够在重负荷的情况下在河里有效航行。
专利现代阶段

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议会通过讨论并正式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注于专利保护的成文法典—威尼斯专利法,从1475年到16世纪,在威尼斯许多重要的工业发明,如提水机、碾米机、排水机、运河开凿机等被授予10年的特许证。著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威尼斯取得了扬水灌溉机20年的专利权。
公元1331年
英王爱德华三世授予弗兰德斯纺织工人约翰·坎普在英国拥有纺织、漂洗、染色等相关业务的独占权利。这种国王赐予相关工匠在市场中享有特权的“公式令状”(Letters Patent)便是英文中“专利”(patent)的词语来源。
公元1561年
工业专卖许可证,类似现代专利的制度被引入英国,在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被极为滥用。
公元1623年
英国颁布《垄断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正式而完整的专利法。根据规定,专利权应当授予第一个真正的发明人;发明必须是就新产品而做出的;专利权人享有独家生产或制造该产品的权力,有效期为14年;他人在此期间不得利用该项发明。《垄断法》被公认为现代专利法的鼻祖,它明确规定了专利法的一些基本范畴,这些范畴对于今天的专利法仍有很大影响。

美国的第1件专利出现于1641年,是关于食盐制造的方法专利。
1787年的美国联邦宪法规定“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国会将向发明人授予一定期限内的有限的独占权。
1790年,以这部宪法为依据,又颁布了美国专利法,它是当时最系统、最全面的专利法。依据美国专利法授权的第1件美国专利出现在1790年7月31日,是有关碳酸钾的制造方法。
随后,1800~1888年间,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都颁布了本国专利法。1877年的德国专利法突出了强制审查原则,是最早实行专利审查制的国家。1902年修订的英国专利法规定审查员须对50年来的英国专利进行检索,1905年起英国正式开始实行专利申请检索制度。
专利制度诞生后,世界上许多重要的、对人类文明产生重要影响的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如1752年弗兰克林发明的避雷针,1812年斯蒂文森(Stephenson)发明的火车,1867年诺贝尔发明的炸药,1887年爱迪生发明的留声机以及1893年狄塞尔发明的内燃机等等。
中国专利制度
我国从1978年开始筹建专利制度,1979年开始专利法的制定,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颁布,并于1985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
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背景下,为落实我国在《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中的承诺,我国于1992年9月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修改后的《专利法》条款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需要,符合WTO有关规则,更有效地发挥专利制度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国于2000年8月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修改后的《专利法》条款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国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条款分别于2009年10月1日和2010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