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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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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流程,保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

中心在岗的专职、兼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具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养条件的图书馆员。

二、培训目的

1.系统学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知识,保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独立性。

2.熟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法,保证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更好地完成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

3.熟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规范和制度,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制度,规范工作。

三、培训内容

1.组织安排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学习活动,如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及其他机构组织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培训等。

2.邀请相关机构或专家对本中心服务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培训。

3.组织中心服务人员与其它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交流学习。

4.组织中心服务人员开展讨论学习,讨论内容主要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技巧,以及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质量。

5.组织中心服务人员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鼓励自学并参加知识产权相关职业培训及考试。

四、培训机制

建立中心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培养中心人员全面、规范掌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基本技能和操作实务,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准确性、完善性、及时性。能够快速了解用户委托诉求,挖掘深层服务需求。为处在不同科研阶段的研究人员提供专利检索、专利查新、专利预警、专利挖掘、专利评估、专利分析等服务,把服务链条延伸到专利全生命周期,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全流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撑。

五、考核标准

1.培训目标:中心人员培训率达100%。

2.根据当年培训内容,每年12月份,对中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进行重新学习及考试。

六、本制度自2020年9月起执行。